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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市忻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
2024-04-23 11:03: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此次招聘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等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忻府区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到2024年任现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忻府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先后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计算)。其中,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大学生到村工作专门岗位用于贯彻落实省委“乡村振兴万人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接受锻炼,增长才干,占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派驻到村工作。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xfq.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4年4月30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