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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450人公告
2019-06-13 23:35: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河北省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450人公告已发布,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人才新政26条”)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及2019年应届博硕毕业生公开招聘45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引方式

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采取考核招聘方式,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采取选聘方式。

三、招引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毕业生;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的优秀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于本次引才所涉及的部分岗位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和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邯郸学院2019年招聘博士公告);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引岗位、人数及程序

本次招引博硕人才共450名,具体招引岗位、人数、报名方式及程序等,详见附件《邯郸市教育局2019年博硕引才公告》(附件一)、《邯郸市卫健委2019年博硕引才公告》(附件二)、《邯郸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博硕引才公告》(附件三)、《邯郸学院2019年招聘博士公告》(附件四)、《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博硕引才公告》(附件五)。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招引的博硕人才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在出入境、落户居住、场地支持、社保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个方面的服务内容项目。

2.住房补贴。对引进重点高校的非邯郸籍博硕人才优先入驻赵都人才公寓。如需租房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5年内博士最高报销5万元,硕士最高报销3万元。如需购房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编制保障。招引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事业单位有空编的使用该单位编制,没有空编的使用周转编制。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4.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博硕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1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5.职称评聘。对于招聘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6.配偶就业。引进的高层次博硕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