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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邯郸市卫健委博硕引才162人公告
2019-06-13 23:36: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河北省邯郸市卫健委博硕引才16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引才工作专班在院校现场审核结束。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邯郸市2019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62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毕业生;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的优秀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资格、已完成(或2019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博硕研究生共162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邯郸市卫健委2019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引才工作专班在院校现场审核结束。

2.报名方式:考生须将《邯郸市卫健委2019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各选聘单位邮箱(见《邯郸市卫健委2019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

四、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①填写完整的《邯郸市卫健委2019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审核地点:各相关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引才专班指定地点。

五、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数量,采取面试、实操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岗位选聘专业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