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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9-06-14 00:25: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7〕10号)以及《关于申报2019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2019〕21号)、《关于下达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自治区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为政府及领导服务的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是自治区最高兵役机关,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双重领导,担负着组织指导全区征兵工作的重要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是政府办公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主要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各类办公、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印中心是政府办公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主要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各类文字材料的打印、校对,以及电子文件收发等文印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幼儿园是政府办公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主要承担机关所属干部职工幼儿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按照招聘计划表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2日后出生),统计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9年6月13日至21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