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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宣城绩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8人公告
2019-06-09 23:34: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已通过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市、县(市、区)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教师资格证书待发”(证明需注明考试测试时间、考试测试成绩及资格种类)的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于7月3日前在网上公布。被取消引进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在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具体专业测试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采取快递材料报名人员需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当天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复核。

4、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9年绩溪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1)报考县委党校、绩溪中学岗位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2)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岗位的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及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3)报考其他岗位的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有关实施方案细则将于专业测试前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测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仍分别采取上述专业测试方式另行组织考试确定,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