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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95人公告(第二批)
2019-06-05 10:2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9年西城区教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只限学前专业)2019年毕业生,且具有北京市户口;

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所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且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3.社会在职人员应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全部通过,所修科目无不及格;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社会在职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专技岗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的从业资格、技术职称,相应的执业资格;管理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所有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2019年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单位及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公告时间:即日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6日(周四)10:00至2019年6月14日(周五)17:00。

2.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和笔试后现场复审的方式。

(1)具备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xcjw/)进入“2019年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按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报名截止后,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6月20日(周四)10:00至18: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未按期打印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