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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海城市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招聘20人公告
2019-06-04 08:4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9年辽宁省海城市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招聘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我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发挥融媒人才在全媒体时代的关键作用,提升全媒体时代策采编发“中央厨房”平台建设进程,根据海城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海城市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海城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策划采编、全媒记者、计算机应用等合同制人员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海城市融媒体中心建设需要,本次招考策划采编、全媒记者、计算机应用等专业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能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媒体经验和从事宣传报道工作者优先,有杂志工作经历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相貌端正,品德优良。

4、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计算机操作、美术编辑和图文设计能力。(详见附件2:招聘岗位信息表)

5、户籍不限。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海城市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广播电视台)四楼401室

3、报名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报名登记表3份(附件1)。

五、资格审查

(一)资料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查。

2、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准考证》,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试资格。

(二)能力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

对应聘记者、策划采编、计算机应用岗位人员分别在笔试前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条件和专业技能的面审或上机操作考核,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笔试(有设计作品的需携带作品参加)。

六、招聘考试

笔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基础知识。

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以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以有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上述条件均一致的加试公文写作,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录用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

八、公示

用人单位对经过实际操作、笔试、体检等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海城市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聘用人员统一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如试用期间不适合本岗位,由海城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本流程依次递补岗位,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报人社局实名制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未能履行完合同规定,由海城市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本流程报人社局备案后,招聘递补岗位。聘用后工资待遇为每月2300元,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工资支付和五险缴纳由市财政按月全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