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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铜仁石阡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公告
2019-06-01 23:14: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报考综合类职位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公室”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部门、本乡镇(街道)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县招聘办公室”复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报名所填报信息与考察时提供证明材料不一致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6.考察时,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学历证及其他资格证原件的。

7.2019年8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的。

8.其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报《干部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由“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所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笔试不设指定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招聘职位有选岗的,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择。

(三)本《简章》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7623755(石阡县考试指导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856-7623200

附件:1.石阡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19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3.石阡县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山村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xls

4.石阡县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加分申请表.xls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