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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沙湾县招聘学前教师公告
2019-05-31 09:08: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为实现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农村双语幼儿园“应建尽建”,农村适龄幼儿“应入尽入”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沙湾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各幼儿园招生规模,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73名。现制定如下教师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应届、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毕业生)

  3、全日制中专学历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2.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专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具有代课经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人员优先录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的考生,需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5.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汉语口语表达流利,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政审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20日(北京时间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沙湾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师报名表》(请在沙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内下载,自行打印填写)并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沙湾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师政审表》;(4)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所需相应证件);(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4、报名、政审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盖章。考生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笔试环节。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10:00—12:30(北京时间)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教师职业道德、民族团结等方面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满分100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25日公布,考生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一楼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沙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予以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4.笔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6日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