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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5-31 08:47:19 来源:山西省人社厅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黄河新闻网(www.sxgov.cn)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河新闻网(www.sx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委前进期刊总社,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3046530
  监督电话:0351-4045494
  考务咨询:0351-733165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