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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349人公告
2019-05-31 08:55: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四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参与万山区脱贫攻坚帮扶的服务人员。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1的,须提供由“团区委”和“区教育局”同时加盖公章的服务证明原件一份(证明包括报考人员情况、服务项目、时间、地点、考核情况等内容);符合加分条件2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团区委出具的参加脱贫攻坚帮扶及年度考核证明原件1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将在“万山网”和“万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类、教育类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新闻媒体类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5比例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医疗卫生类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产生竞争的,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报考“限户籍职位”考生提供)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生源证明原件1份(仅报考“限生源职位”考生提供),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山村幼教志愿者须提供由“团区委”和“区教育局”同时加盖公章的服务证明原件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3.村干部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报考资格条件及任职证明须由万山区委组织部或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万山区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教育局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区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5.万山区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委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区招聘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