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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05-27 20:10: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3)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和考核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百分制)

  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者自然淘汰。

  2、面试(百分制)

  (1)教师岗位(1901-1912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占面试总成绩的50%)和教学实践能力(占面试总成绩的50%)相结合的方式(《试讲大纲》见附件3),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者自然淘汰。

  (2)其他岗位(1913岗位)

  主要测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占面试总成绩的50%)和语言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者自然淘汰。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综合考核后,汇总笔试、面试总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予以公示,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本单位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单位根据原单位政审结果及应聘部门提供的岗位实践情况,提出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jjtjt.net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jtv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备案

  1、聘用

  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备案

  学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核、备案。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与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招聘岗位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人员空缺情况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聘用结果等,将及时在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jjtjt.net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jtvc.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