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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江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考2人公告
2019-05-23 21:5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东省江门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考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31日和6月3日(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开府办〔2012〕15号)和《关于<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开人社〔2013〕9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政府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职责

岗位:辅助岗位普通雇员2名(详见附件1)。

职责:岗位1:协助处理房地产和物管方面的日常业务工作,需应急值守。

岗位2:协助受理、转办和处理信访突发事项,需应急值守。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与本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5、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

注: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年参加广东省组织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6)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

“应届毕业生”指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7年、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31日和6月3日(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开平市长沙虹桥路29号,联系电话:0750—2295515)。

(三)报名提交资料: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考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注: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