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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枣庄滕州市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54人)
2019-05-23 21:58: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 资格审查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8日 上午 9:00—11:0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人数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课堂教学设计、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的还需进行基本技能测试,其中说课占50分,基本技能测试占5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面试可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