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2024-04-24 11:2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努力推动高新区争先创优进位,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1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高新区位于宁波城市东部,紧邻宁波市行政中心,是宁波城市发展的中心区域。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与甬江科创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定位为甬江科创区的数创港。宁波高新区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又高又新”的战略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宁波市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2023年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位列第14位。目前,宁波高新区正全面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青年人才集聚地,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本科年龄要求199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2日9:00至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