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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19-05-23 21:49: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100分。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专业不限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可适当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笔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充。

(2)面试的组织: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笔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送佳木斯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同江市人社局发放《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初始聘期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市委编办办理落编手续,执行事业工资标准,缴纳相关保险等,经费由市财政拨付。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含试用期,服兵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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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同江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同江市公开招聘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