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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纪委监委招聘机关聘用14人公告
2019-05-23 21:5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廉政网公布。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查阅个人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廉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纪委监委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index.shtml)和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同时发布;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公开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 汕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88081157

2. 汕头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88081148

附件:

汕头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汕头市纪委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