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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9-05-22 08:2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的要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二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指本年度在国内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能正常参加2019年就业派遣,毕业生就读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单位调入人员。指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且已在北京市就业的人员,包括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3.各岗位均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国民教育系列。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愿意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5.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并能于2019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

  6.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7.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高水平人才优先。

  四、应聘方式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二批)(见附件1)

  2.应聘方法和考核流程

  (1)符合条件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第二批)》(见附件2),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bjczy.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截止时间至2019年5月31日16时。根据学校时间安排,须携带能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卡、各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持在校证明),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对面试人员进行评议,根据得分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3)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试讲并评分。

  (4)人事处按照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公示公告”栏。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jczy.edu.cn)“人才招聘”栏。

  (二)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监察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醒:诚实守信

  对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