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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6人公告
2019-05-22 08:16: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县天华路10号)

(3)面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为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吉安县政府网予以公示。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测试成绩×50%+理论测试×20%+面试成绩×30% 。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 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6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部队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3000元/月左右,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并统一为入职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2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合同制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13970616332(孔队长) 13907060027(姜队长)

原标题:2019年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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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

3: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