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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孜州考核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05-20 09:27: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4)《自荐书》,附件包含各类获奖证明及奖状、奖牌,各类资质文本和等级文本(复印件)。

  2.应聘人员于报名当日09:00—16:00,到招聘会现场报名,由招聘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组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考核,招聘组收取《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其他应聘材料。

  (三)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专家组统一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组另行通知。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

  1.招聘组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若部分资格条件及要求相同的岗位无人应聘或招聘名额有缺额,由招聘组从符合资格条件、且“愿意调配”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考核情况,依次确定拟调配人员,在征求拟调配人员意见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3.拟聘用人员统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盖章进行初步确认。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招聘组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递补一次。全部体检工作在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填写《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