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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钦州灵山事业单位招聘363人公告
2019-05-16 14:36: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2019广西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363人(医疗岗198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3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内;

(四)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必须为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灵山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19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164个、名额254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60个、名额95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8个、名额14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及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