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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9-05-14 22:12: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广东省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8:30-12:00,14:30-17:3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韶关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是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生态环境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全市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本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动态数据库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贮存、处置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动车尾气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参与编制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境应急预案及各种环保技术方案的评估工作;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污染防治方法应用研究;负责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预报相关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8:30-12:00,14:30-17:30);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市生态环境局六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及电子版;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符合报考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