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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公告
2019-05-14 22:1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总成绩计算方法:

  (1)招聘考试采取综合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专业技术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3)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管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布。

  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学校用人需要可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