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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5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5-13 22:27: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2.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5)招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招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考系统的通知公告。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招考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招考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个别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5的岗位,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半天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则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每个招考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政审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公开招考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招考系统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考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

  招考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1860。

  北京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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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