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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选拔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公告
2019-05-13 08:12: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5月14日11:00至5月1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原则上不得修改。

由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关于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职位表中查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拔录用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9年5月17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19年5月14日11:00至5月18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以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时间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5月29日9:00至6月1日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对于长期招人难的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予以公布。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公职人员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阅读理解、逻辑思维、沟通协调、文字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素质,以及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的法律适用和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等能力。成绩实行百分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济南市。报考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于6月中旬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