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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公告
2024-04-22 11:42: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缴费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教练员岗位的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面试。

  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密切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进行(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8.报考教练员岗位的,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竞赛成绩证书和户口簿;

  9.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