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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招聘7人公告
2024-04-18 11:2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疗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证(2024年八年制毕业生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2014年及以后毕业应聘医师岗位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9.国内、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考察体检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和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7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见《2024年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1:00。

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或潍坊市退役军人服务局网站(http://wfstyjrswj.weifang.gov.cn/,下同)通知公告专栏,或潍坊人事考试公众号,点击下方考试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4年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在培证明或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6)工作经历证明(有明确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7)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迟应当在考察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