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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50人)
2019-05-11 14:02: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和《2019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人,其中中学教师43人、小学教师10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设置详见《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采集信息、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一)时间、地点。

1.报名、审核、缴费时间: 2019年5月28日-5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审核、缴费地点: 菏泽市实验中学南校区篮球馆(菏泽市人民南路大屯立交桥西侧北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以下证明材料:

1.贴本人照片的《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签字的《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1)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3)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6.报到证: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2019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