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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双鸭山市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05-07 14:2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019年双鸭山市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经双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参加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②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

  ③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并转递本人档案;

  ④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2.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且正在禁考期内的;

  3.双鸭山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政策待遇

  1.住房保障待遇。对此次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双鸭山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寓式周转用房使用和管理办法》(双政规〔2019〕1号)文件规定,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2.安家补贴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安家费。

  3.家属安置待遇。配偶愿意一同来我市就业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予以对口进行安置。

  4.面试补贴待遇。凡是符合我市招聘条件,经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来双面试的,凭交通费用凭证,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请在2019年5月7日10:00至2019年5月16日10:00期间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

  ①网站报名:登陆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点击“双鸭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浏览招考计划,选择报名单位及岗位,填写报名信息。

  ②手机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报名通道,报名方式同上(二维码在文件末尾处)。

  ③邮箱报名:登陆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查看招考公告,下载《双鸭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至邮箱(见公告末尾处)。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将在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请携带《双鸭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3.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请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账号,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的标准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③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4))。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