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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05-07 14:23: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019年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3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训练班;1951年改建为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学校,1957年与自治区各业务厅局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新疆财贸学校;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根据国家宏观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返归财贸学校体制;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 原新疆财经学院、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成立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主要办学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截至2018年9月,学校各类在校生16642人,其中研究生1996人,全日制本科生12921人,成人本专科生1712人。在职教职工1183人,其中专任教师733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2%,专任教师中博士207人,硕士42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6.5%。有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师德先进个人2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1人。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5月6日至5月21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5月6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5月6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

  (八)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2);

  (九)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者须达到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21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登陆新疆财经大学人员招聘系统(http://202.201.208.54:8080/zpgl/user/goToIndex.dox,下同)注册报名。

  网络报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