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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5-05 17:32: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9年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我院拟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其中选聘55名,统一招聘145名。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唐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9年5月5日-13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卫健委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 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7日至2001年5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本科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我单位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截止到报名时,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和网上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