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晴隆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人公告
2019-05-05 17:4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经招聘单位考察有本《招聘简章》“第四条”规定情形的。

2.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察依据(毕业生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3.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考察工作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对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年7月31日前进行学历(包括学籍档案)认证,在本年度7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和相关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新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新聘用人员一律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县外(含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晴隆县服务不满五年的,视为违约,违约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所有招聘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新聘用到晴隆县第六中学和晴隆县第四幼儿园的试用期为一年,新聘用到沙子镇第三幼儿园、沙子镇卫生院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招聘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