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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9-05-02 21:33: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2019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重庆市教委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64年,占地近700亩,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现有江北、长寿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商贸中心——江北区观音桥商圈;长寿校区坐落在长寿区风景名胜菩提山麓,毗邻国家AAAA级景区长寿菩提古镇、长寿区政府和高铁长寿北站。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7300余人,教职工43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2人,高级职称60人。学校以工科类专业为主,兼有经、管、艺类专业,开设专业38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或骨干专业7个),是国家和重庆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石化行业“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学院秉承“厚德、博学、笃行、乐业”的校训,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培养的学生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12次夺得团体一等奖、19人获得个人全能冠军。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博士、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20名。详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自愿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8.高层次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即“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正式报名审核之日;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10.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