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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烟台职业学院招聘13人公告
2019-04-29 12:2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烟台职业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学院地处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现有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15个系部,开设53个专业,涵盖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土建、交通运输、财经、食品等13个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烟台市主要产业、产品集群,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拥有三年制大专教育、“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直招士官定向培养、预备技师培养等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模式。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0余个。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13个招聘岗位,共计13个招聘计划,包括综合类、教育类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4月2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8日17: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内容须详实完整,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tv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以其它形式材料预报名无效。“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