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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长春市德惠市征召专职消防员10人公告
2019-04-28 07:34: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2019吉林长春市德惠市征召专职消防员公告(1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9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德惠市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有效解决现有应急救援力量不足问题,根据财政部财防[2011]330号文件《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吉公办字[2016]48号文件《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德惠市消防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德惠市消防大队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计划

征召合同制消防员10名(其中驾驶员2名、消防员8名),在德惠市振兴街小型消防站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上岗后执行每日24小时消防站执勤、训练和定期轮岗休息制度。

二、选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退役军人、消防员优先。

2、德惠市户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消防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驾驶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驾驶员持有B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等(以市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为准)。

(二)限制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邪教活动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选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德惠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德惠市消防大队(德惠经济开发区松柏路21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3张1寸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照片,现场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德惠市消防大队在接待报名时同步进行,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允许报名。

(二)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项目共四项:5×10往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3000米(3000米跑为基础项,如此项不合格则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体能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每项满分为25分。评分标准参照消防中队体能测试评分表进行打分。单项低于12分予以淘汰,四项总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由德惠市消防大队组织考核,并将体能成绩进行排名。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应聘者当场答题,主要考察语言交流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

(四)体检

体能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德惠市消防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用

1、根据测试考核整体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全封闭培训2个月,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德惠市就业服务局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德惠市消防大队负责聘用人员使用、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德惠市消防大队提交离职申请;聘用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不胜任本职岗位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