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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安市市直部分学校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2019-04-23 16:4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泰安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教学急需,决定为市直部分学校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4日以后出生);

5.具备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

市直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岗位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考试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4日 9:00-5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4日 11:00-5月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taks.tars.gov.cn),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4日 11:00-5月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报名材料。

单位初审通过后,考生需下载打印《泰安市市直部分学校2019年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市直部分学校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4、确定考试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确定每个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并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40人以上(含40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39人(含39人)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的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笔试。

确定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

对于确定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要于2019年5月8日上午9:00—5月12日上午9:0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不收取考务费。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6、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发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7、面试。

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