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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首都医科大学招聘公告(第四批)
2019-04-23 16:56: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2019年度首都医科大学招聘公告(第四批)

  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1956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共建院校。现任党委书记呼文亮研究员,校长为著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教授。

  学校本部设有10个学院、1个学部和1个研究中心;学校和附属医院有教职员工和医护人员37581人,其中教授858人,副教授1254人;校本部和附属医院总占地面积156.4万平方米。学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学科,4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1个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群。学校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三级学科统计,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所有医学及医学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全体首医人求真务实、齐心协力、自主创新、和谐发展,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努力将首都医科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学校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编10006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7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首都医科大学2019年度接收教师岗位人员计划申报表》。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直接与岗位所在学院(部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2、资格审查

  岗位所在学院(部处)根据用人需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面试。

  3、考核与体检

  岗位所在学院(部处)组织统一考核,填写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岗位所在学院(部处)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等。

  4、学校审议与公示

  人事处综合考核及体检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学历学位

  ① 以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拟接收到校工作人员报到时,正式取得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服务期限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动或自费留学。其中: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其他各类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调入人员服务期五年至十年。学校派出学习、工作者另议。

  3、聘用人员待遇

  拟接收到校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五、声明

  1、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