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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50人)
2024-04-18 11:18: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人才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二)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所有公告信息均发布于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才引进工作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5337611

附件: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齐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552226/n38238457/n38239018/n78643309/c87901367/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