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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枣庄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40人)
2019-04-22 18:1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科圣墨子·工匠鲁班”的故里——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铁路、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岚曹高速公路等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经过近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形成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留学生教育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是枣庄地区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142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教职工1223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为提升办学规模和层次,学校目前正在建设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885亩。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0人(其中高级岗位15人,中级岗位105人,初级岗位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件和《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6778@vip.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

报名时间:初级岗位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中高级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通报中高级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

①《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②《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③身份证扫描件;

④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