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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省温州鹿城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2019-04-20 08:42: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9浙江温州鹿城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4月22日至4月23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商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鹿城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且现身份为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22日;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98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广场路188号鹿城区行政中心2号楼510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本人进入鹿城区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如实填写《2019年鹿城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4)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至2019年4月23日下午17:30。

4.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文字水平。笔试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一般提早2天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一般提早2天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名单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如有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调动

对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选调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联系方式:胡忠泽,联系电话:88030189。

附件下载>>>

2019年鹿城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