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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贵州安顺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9-04-20 08:4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九、考察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36225153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1—36226344

附件下载:

安顺市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安顺市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镇宁自治县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