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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黑河市面向黑河学院招聘64人公告
2019-04-20 08:43: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五)体检

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出现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进入面试范围情况,可以在进入面试、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中(服从调剂)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充空缺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在黑河先锋网、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毕业生于毕业时间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且档案转回当地后,县(市、区)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0456-8223657 0456-8260750

监督举报电话: 0456-8262793 0456-826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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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 黑河市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2 - 报名登记表.doc

黑河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