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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19-04-20 08:51: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中等专业学校3号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在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网站:www.jhjsjx.com),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电话:0515-80693305,86232117)。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人员公告(登录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幼教、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其余学科只需上微型课。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选岗。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体检、考察合格毕业生,在报考的县城或镇区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就业岗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对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且体检、考察合格的原我县公办幼儿园人事代理性质的人员(2013年招聘),可选择在报考单位工作,也可选择在原单位工作,不占用原单位今年的招聘计划。

  五、聘用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所有岗位一经公示则不再递补。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10日前,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下同);持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报名的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逾期不提供上述证件、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