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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市泗洪县招聘公办中学教师简章
2019-04-17 21:56: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中国泗洪网和泗洪教育督导网公布。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中国泗洪网和泗洪教育督导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五)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时不进行递补。

  (六)专业技能测试

  初中体育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中国泗洪网和泗洪教育督导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泗洪县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九)公开选岗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考生当场一次选定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具体聘用单位)在中国泗洪网和泗洪教育督导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