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9年北京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16 19:53: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2019年北京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通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区教委现开展2019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32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9届毕业生和2018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无补考记录,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bjtzeduyun.com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2019年4月18日9:00至2019年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职业素养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职业素养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教师职业素养考核环节。教师职业素养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师职业常识等要素进行考察。

  1.笔试科目

  报考中小学岗位及直属单位相关岗位的考生,参加中小学岗位综合知识测试;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参加幼儿园岗位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27日9:00至2019年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30日9:00至2019年5月3日17:00,在“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4日(上午 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9年5月16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登录“公招平台”及时打印教师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