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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15 17:23: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应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科目共两科,卷面每科总分100分,每科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5%。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一成绩×25%+笔试科目二成绩×25%+面试成绩×50%。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报考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家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www.kmws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及现场资格审核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