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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9-04-15 17:29: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现场验证”需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路333号图书馆楼805室)。

  2.笔试日期: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文化课程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专业课程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与获得面试资格人员信息自2019年5月22日(周三)起在“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www.wzzjzxx.com)”网站公告,考生可自行上网查阅。

  (三)面试

  具有面试资格者,按网站的公告说明(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www.wzzjzxx.com),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方面组成,技能测试按照现行专业技能要求随机抽取技能内容现场操作;试讲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

  3.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

  五、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各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招聘录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并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www.wxedu.net)和学校网站(www.wzzjzxx.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并报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进编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学校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2019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