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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19-04-15 17:3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面试: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yangzhouyiyuan.com)公告为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扬州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8、80409

  联系人:龚老师、刘老师、史老师

  扬州大学纪委、监察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971822(学校)、0514-82981199转80406(医院)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附件: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扬 州 大 学

  2019年4月12日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