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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黑龙江哈尔滨音乐学院招聘公告
2019-04-15 17:30: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七)硕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八)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应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应聘党政管理岗位者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担任过校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须具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具体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社团理事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以上任职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外,不含副职)一年以上。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30日11: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管理招聘网(http://hr.hrbcm.edu.cn/zpgl/)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人员个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后可申报相应岗位。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需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同时上传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附件材料。

  (3)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4)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应聘者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院人事处。

  (7)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至4月30日11:30。

  2.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由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9年5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确认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27室(人事处)。

  2.确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5)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参加考试时演奏的自选曲目列表打印件及电子版。

  (8)应聘作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为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至少是双管编制)作品,并提供乐谱和音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