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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宝坻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9-04-15 17:30: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区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九)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人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十)聘用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报考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022-60902962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019年天津市宝坻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xls
  35334ed2efb4a7742904df22d6e8b802.xls (42.00 KB)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